理事长观察 | 我们能从“小朋友”画廊筹款事件中学到什么
Post by 2017-09-05
同一个世界,从不同的角度看过去,一般有不同的颜色。这次“小朋友”画廊筹款事件本来非常成功,但是观者的角度不同,看到的故事也非常的不一样,很正常。我倒觉得,与其把自己不自觉的带入其中一方:假模假样地质疑也好,义愤填膺地辟谣也好,或羡慕嫉妒恨的围观也好,还不如透过这场成功的慈善募捐活动,来窥中国社会的一斑。
“小朋友”画廊微信页面
[制造流行]
我们首先看到的,应该是少数KOL(关键意见领袖)利用互联网工具形成的强大影响力。我们这些普通人,在同一首歌、同一场戏、同一个颜色同一个主义塑造的同质化社会生活的时间太久,已经早已习惯由“上面”来安排生活,甚至安排娱乐,所以对于精心构建的流行,几乎毫无抵抗力。任何一个事件的营销,一旦突破了某个数量上的临界点,就会进入“因为大家都关注,所以我关注”的自我实现状态,而迅速成为刷屏事件。自闭症儿童的电子画销售也不脱离这个规律。
在过去,要达到这样的临界点成本很高:层层开会,三讲五学习;或在中央级媒体反复铺陈,或要明星加持,产品爆款。而现在,把握了规律的KOL们往往可利用现有的粉丝,在短时间内超越惊涛骇浪所需要的临界状态。WABC的电子画刷屏,据说也是率先在KOL集聚的广告圈子里发酵,然后一发冲天。
问题是,流行制造几乎是一个纯技术问题。话题本身是否具备进步意义、是否能关注弱者、甚至是否真实等并不重要。这一次的“刷屏”成功,与其说是大量用户感觉到WABC的项目有多么优质,还不如说他们被朋友圈裹挟,奋不顾身地加入了一场自我创造的高潮。我们应该感谢这次刷屏的至少是我们所了解的真实公益项目,WABC机构也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机构。但其实,话题本身是资助自闭症儿童的公益项目,还是罗尔的“骗局”,并不自动决定关注度的。一个好的事情,断然不会因为它是好事而自然传播;而一个骗局,却往往因为精心策划而影响深远。
上了年纪的同学都会记得著名的燕舞录音机广告。这个广告基本毫无内容、也无故事和设计,只是简单重复“燕舞,燕舞,一曲歌来一片情”。然而这个广告可称现代中国最为成功的广告之一,让几亿人数年后仍然记忆犹新。同样的策略也被脑白金所使用。公益其实可以采用同样的策略。
不少公益领导人理解这个理论。但是如要按照这样去执行,却总是觉得哪里不对。仿佛觉得这样降低了自己的格调,偏离了做公益的初心。不少做公益的人,潜意识里往往深具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把做公益当作实现人生理想、个人修行的手段。所以他们胸怀天下、忧国忧民;他们鞠躬尽瘁、舍生取义;考虑的都是现代性、包容性这些大问题;奋斗的目标也是公民社会,美好未来。公益人自带光环,让身边人动容。但是,却很难说服大量的追随者。
因为他们不懂制造流行。他们不懂、也不屑于这样的雕虫小技。但是人性不因不懂而改变。既然人人都有一颗柔软的心,正规公益领导人又不屑于去“利用”,那么正好骗子可以上场了。也许正因为这样,以“公益”两个字打头的骗局,在中国横行。善心汇、轻松筹上大把。那么,面对这样的现实和客观规律,公益领导人应该继续自重身份,埋头做事,希望清者自清;还是要放低身段,不耻下问,乃至向成功的骗局进行纯技术性学习?
[对公益的理解]
这次慈善营销以及之后的风波,还让我们看到,社会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平均理解水平,和专业人士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也许正是因为正规公益机构长期以来的傲骨清风,不屑放低身段去解释: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家还在以为郭美美(对了,美美早已因诈骗入狱)真的动用了红十字的善款去买包(点击查看红十字会的声明);被四月青年一煽动,还在以为李连杰贪污壹基金的善款。罗一笑事件本来不过是个人求助超出需要(实际上,给一个乞丐太多钱也会造成同样的问题),本来恰恰可以证明通过正规渠道做公益的必要性,却被扣上公益骗局的帽子,让所有正规公益机构来背锅;通过专业机构,长期、持续的扶助自闭症儿童这样的弱势群体,才能真正帮助到他们,在公益界已经是路人皆知的常识,却仍然有大量的人,认为只有把人民币直接发到受助人手里才不是诈骗。公益人所熟悉的各种现代慈善理论、社工专业的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大众的误解前几乎一钱不值。
我看到不少人评论说,他们花1元买画,相信的是“腾讯这么大的公司,不至于挪用善款”。仔细想想,这句话简直是对所有公益部门从业人员的讽刺。难道有公信力的不应该是WABC、爱佑基金会这样的大型优质公益机构本身?作为现代社会的三个部门之一,公益部门难道不应该自带公信力,成为政府、企业之间的中立第三方?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公益机构开始系统性地失去了人民的信任,需要大公司、大资本加持?公益机构的各位领导人应该深深地反思。
[慈善组织的认定]
相对间接的,这次事件还让我们看到了民政部门长期作为不够,给行业带来的困境。《慈善法》详细规定了慈善机构的认定、管理、规范,规范了公开募捐的行为,规定了慈善信托等新型形式,本来应该帮助解决上面所提的公信力问题。但实际上,民政部门的执法程度差得太远。拿“慈善组织认定”这个最基础的牌照发放来说,《慈善法》已经通过一年半多了,民政部出台认定细则也已经一年,全国加在一起只认定了不到1000家,占应该认定的比例估计不超过5%。本来,如果民政部门依法对WABC进行了慈善组织认定,WABC本来可以在慈善募捐的页面当中亮出自己的慈善组织证书,来证明自己的公信力(凭我们对WABC的了解,它就是一家慈善组织)。让一家做慈善做得很好的机构拿不到慈善组织的认定,以至于影响了成功募捐活动的公信力。民政部门是否难辞其咎?
我们估计,中国大约有10万家左右本质上是慈善组织的机构。许多已经运行了十几年,做得非常好。但一年下来,全国民政部门加在一起才认定了1000家左右,大多数还是国字头的基金会。这种龟速让合法公益部门的公信力得不到政府支持。
中国有慈善传统,但客观地说,没有公益文化。关心社会,共建和谐本来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但上面这些基础性问题的存在却往往使得好人和坏人和骗子难以区分。这个话题说起来很长,但一个选择公益部门作为事业的人,应该认真分析这些事件,从中学习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同一个世界,从不同的角度看过去有不同的色彩。希望你看到的是代表希望的绿。
[明日公益理事长]
一朵内心冷静、外在热情的奇葩。
不热,不能选择在慈善事业上投入如此之大的精力;不冷,不足以穿过天朝舞台上的各种荒诞,看到背后社会变化的逻辑和力量。但是,据说格物致知的感觉是清澈、但痛苦的。不能写、不敢写、没法写是常态。但是,在同明日团队严格隔离的前提下,他同意,在严格限制字数、话题、价值观的情况下,发表一些个人意见。无关对错,但多半会有争议。
P.S.理事长观察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机构使命、战略及日常运行无关。